在证券发行注册制下,证券机关对证券发行不作实质条件的限制。凡是拟发行证券的发行人,必须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与所发行证券有关一切信息和资料,合理制成法律文件并公诸于众,其应对公布资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负责,公布的内容不得含有陈述、重大遗漏或信息误导。
证券主管机关不对证券发行行为及证券本身作出价值判断,其对公开资料的审查只涉及形式,不涉及任何发行实质条件。上海凯石证券-发行人只要依规范将有关资料完全公开,主管机关就不得以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未达到一定标准而拒绝其发行。
在一段时间内,在未对申报书提出任何异议的状况下,注册生效等待期满后,证券发行注册生效,发行人即可发行证券。
证券发行注册制是证券发行经营管理制度中的重要形态,也是很多国家普遍采取的证券发行监管方式。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菲律宾、新加坡、英国和美国等国家,在证券发行上均采取注册制。其中,美国证券法是采取发行注册制的典型代表。“在企业或属于某个企业的人或实体对该企业的证券实行出售时,这些证券的潜在购买方应获得有关的财务资料及有关该企业的其他重要资料的充分披露,以便它们能作出知情的投入决定”;“一个企业上市,无须证券交易委员会或任何其他联邦经营管理机构的批准。任何企业,不论它有多大或多小,无论它是否盈利,不论它重要或不重要,均可上市,只要全面披露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的资料,当然,还要有一旦获得此种资料便要购买它的股份的人。简言之,在美国是市场而不是经营管理者决定什么样的企业可上市”。
证券发行注册的程序
美国1933年《证券法》规范了证券发行审核程序和行政程序。从审核程序看,证券发行注册分为三个阶段:
1、注册申报书送达前阶段
在注册申报书送达证券交易经营管理委员会之前,发行者、承销商和自营商不得有任何推销证券的行为。不得组织承销集团,不得发表与此次发行有关的新闻或作其他市场布置。上海凯石证券-但是,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承销商相互之间作技术性的初步谈判,研究发行数量,准备注册文件,商议费用分配,发行最高或最低价等事宜不受此限。该立法的意义是防止投入者利用证券发行信息,提前出售未发行证券。
2、等待阶段
等待阶段指注册申报书送达,尚待确定生效与否阶段。注册申报书送达后20日不允许做成证券发行交易。因为,此时许多证券发行信息亦可能披露外界。等待阶段的作用是放慢审核程序,使证券自营商及潜在投入者与发行者接触。上海凯石证券-此期间可从事以下行为:作出口头要约;作简单广告,其内容包含发行人、证券种类、价格及何处取得公开说明书等;制定初步公开说明书,该文件是申报注册文件的一部分,包含发行价格、承销报酬以外的公开说明书的全部内容。
3、生效阶段
此阶段可从事证券发行并订立合同,但必须适时提交公开说明书。其他补充宣传文件也可于此阶段使用,但必须于事前或同时交付公开说明书,以防止投入者被夸大的宣传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