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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理财CEO孙健第一时间深度解读网贷57号文 

作者:亿欧传媒 2017-12-18 15:29


  日前,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地P2P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发了2017年第57号文件《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中明确了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的截至时间,并且对整改验收工作的具体内容也做出了详细的部署。

  接到《通知》后,好好理财CEO孙健第一时间对《通知》给予了全面深刻的解读,其观点如下:

  一、《通知》中体现的五大基本原则

  1、验收的意义:对验收合格P2P平台,予以备案登记,确保其正常经营;

  解读:国家是认可P2P的,会对一直努力规范运营的企业给予备案,确保其正常运营。

  2、验收中不合格平台的处置方案:积极配合整改验收工作但最终没有通过的平台,可据具体情况,或引导其逐步清退业务、退出市场,或整合相关部门及资源,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并购重组;

  解读:政策对于那些真正想做事,但因实力等原因不能通过验收的平台还是很仁慈的,并不是直接砍死。但是届时是否真正可以良性退出还是一项对监管部门的很大考验,特别是投资人的资金安全怎么保障。逾期率过高、业务模式明显赔钱的平台需要额外注意。

  3、对于严重不配合整改验收工作,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甚至已有经侦介入或已失联的平台,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解读:“取缔”,具体怎么取缔还没出台相关的文件,取缔之后责任如何界定还是一个问题。

  4、对于逃避整改验收,暂停自身业务或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机构,需予以高度重视,此类机构恢复经营后也需酌情予以备案;

  解读:对于此类机构即使是恢复经营,因为有前科,所以能通过备案的可能性也很小。

  5、对于行业中业务余额较大、影响较大、跨区域经营的机构,由机构注册地整治办建立联合核查机制,向机构业务发生地征求现相关意见。

  解读:没有明确界定余额及影响范围,还需各地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同时针对这类企业具体怎么进行整改验收也没有明确。

  二、《通知》中明确指出不给予备案的五大类平台

  1、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的P2P平台,本次网贷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

  解读:本次验收的平台主要针对8.24之前成立的平台,对于8.24之后新设的平台原则上不予备案,但是对于个别运营良好且合规的平台也有可能予以备案。还有一点就是8.24之后设立的平台,是按公司成立时间?网站域名备案时间?还是发第一个标的的时间算没有具体明确。

  2、对于自始未纳入本次网贷专项整治的各类机构,在整改验收期间提出备案登记申请的,各地整治不得对此类机构进行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

  解读:对于那些被遗漏的平台,希望平台负责人尽快在验收前找到相关部门要求检查验收,不然真的就被遗忘了。

  3、对于8.24暂行办法13条红线行为及单一借款人借款上限规定,2016年8月24日以后不再违反,相应存量业务没有化解完成的P2P不得进行备案登记;

  解读:此部分是针对8.24文件的再次提醒,触碰这13条红线的平台也将不可能通过本次的验收。

  4、对于开展过涉及房地产首付贷、校园贷以及现金贷等业务的网贷机构,应该暂停新增业务、对存量业务逐步压缩,制定退出时间表,对于相关监管要求下发后继续违规发放以上三类业务的机构不予备案;

  解读:这对专门做此类业务的平台或占比较高的平台是很大的打击。其中首付贷和校园贷很早就被监管部门叫停,对于很多平台应都已转型了,但现金贷是前段时间非常火热的业务形态,很多平台涉及到了现金贷。比重小的相对好消化,但比重大的就会面临大量坏账,怎么去消化将是非常大的挑战。投资人对做现金贷业务的P2P平台还是需要多谨慎为好。

  5、对于继续撮合或变相撮合突破36%综合借款成本的P2P不予备案;

  解读:高利贷本身就不合规,所以P2P应该在验收之前合理调整平台利率,达到一个相应合理的市场利率范围。

  三、《通知》中特别强调的几个关键点

  1、存管银行“白名单”制度;

  解读:《通知》中明确P2P平台应该与通过测评的银行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第一批申请测评的银行应该有10家,整个申报已经在11月30号截止了。预计1月份会发出第一批通过测评的银行。如果出现平台已接入银行资金存管,但银行未通过测评的,不知是否可以通过验收,毕竟换存管是需要花大量时间,成本也非常大。部分银行也会考虑退出存管业务。

  2、风险备付金的保障方式被禁,鼓励第三方担保;

  解读:8.24网贷监管细则里明确禁止风险备付金制度,由第三方担保的平台将会更容易通过备案。

  3、净值标模式被禁;

  解读:净值标就是出借人以出借人所持债权作为抵押,从平台再借款的模式。此模式的风险大,直接被禁止对降低行业风险是有利的。

  4、 “超级放贷人”模式应认定为违规;

  解读:此模式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模式是由公司法人将资金出借,再将债权转让给投资人,回笼的资金继续如此操作,禁止应为了防止高杠杆。

  5、类证券资产化业务债权转让认定为违规;

  解读:还是强调P2P的网络借贷属性,不是其他类资产的再融资渠道。

  6、以活期、定期理财产品对接债权转让标的,认定为违规;

  解读:活期是去年已经被禁止的,定期的禁止会对大部分平台的影响非常大,也对投资人的体验度下降不少。预约到期自动转让方式后续是否会被允许,还要看各地方监管部门的解读。后续是否会被允许,在这期间还是都下架此类产品结构为好。

  7、 禁止继续提取、新增风险备付金;

  解读:防止平台自担保。还是要从资产(借款人)根源上做严格的风控,资产的安全才是关键。坏账率达到一定程度,任何一家平台都无法承受的。

  8、与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合作的网贷机构,应停止合作。

  解读:今年6月30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64号文里已经再次提出过,市面上还是存在继续操作的,建议大家不忘初心,依法依规经营好企业及平台。

  以上是好好理财CEO孙健对此份《通知》的深刻解读,同时也证明了好好理财平台对行业相关政策的重视和拥抱合规的决心,孙总也表示:“此份《通知》对好好理财而言,可以说是一件利好之事,意味着好好理财合规整改之路终于要有结果了。自2016年8.24文件出台以来,好好理财就一直按照要求制度积极执行整改,首先取消活期产品的发售、调整资产标为小额分散标的,其次取消风险备用金制度,之后完成平台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备案、渤海银行资金存管系统上线、信息披露等一系列合规举措,同时好好理财的第三方民生融资担保亮点,都标志着好好理财已顺利跨入行业合规的第一梯队。在接下来的4个月时间里,好好理财将继续按照《通知》中的规定完善合规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验收,争取在第一时间通过深圳市P2P网贷备案登记。”

  《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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